政策依据

《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吴银发〔2018〕19号);

《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苏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 》(吴银发〔2018〕20号)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吴江支行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苏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吴财社字〔2019〕12号)

申报条件

申请人在吴江区创业并经工商登记注册(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类:苏州大市户籍的就困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职技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个人;

第二类:在市级以上创业竞赛或创业项目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创业典型),毕业5年内的自主创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第三类:入驻苏州市级以上创业示范载体(含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等)的优质项目负责人(创业典型);

第四类: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群体;

第五类:在苏高校大学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其他城乡劳动者。

贷款额度

第一类贷款申请人,贷款最高额度为 15 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 3-5 人的,可申请最高 30 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 6 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 50 万元贷款。

第二类贷款申请人,经经办银行综合评审,申请人可不限户籍,贷款最高额度为 15 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 3-5 人的,可申请最高 30 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 6 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 50 万元贷款。

第三类贷款申请人,可不限户籍,贷款最高额度为 15 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 3-4 人的,可申请最高 30 万元贷款;吸纳就业 5 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 50 万元贷款。

第四类贷款申请人,贷款最高额度为 15 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 3-5 人的,可申请最高 30 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 6 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 50 万元贷款。

第五类贷款申请人,贷款最高额度为 15 万元。

受理单位

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泰隆银行。

申请网址:http://ced.jssz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