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际需求,决定引进9名政府集中采购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等条件的公务员、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驻地)在苏州市(区)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四)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任一条件均可报名。

1.法律类、计算机(大类)类、公共管理类、财务财会类或经济类专业的;

2.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

3.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报名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报名前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选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选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24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相关证明(如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⑥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材料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形式邮寄)。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组织人事科1915(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邮件正面注明“人才引进应聘材料”,邮政编码:215200。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评审

邀请相关政府采购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由评审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采取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等形式对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进行审查。

1.报名人员比例超过1:3,先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考评组成员按照《人岗相适度评分表》设置的评分要素和分值对照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分别独立打分,以报考者总得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产生进入面试的初步人选。

2.报名人员比例不足1:3,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五、综合考察和体检

吴江区行政审批局成立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符合引进条件,并通过专业评审人员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吴江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wujiang.gov.cn/)。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并按照吴江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5年,试用期约定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自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情况外,录取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0905720。

八、本次引进工作由吴江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实施,简章由吴江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0905721、63982391、63982392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