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市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2021年我区将面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吴江区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32个,主要包括人社、民政、卫生、执法辅助、农业技术和社区矫正等,其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20届和2021届吴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由人社部门认定的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操作口径,参照《苏州吴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要求执行,

(1)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2021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至报名开始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截至报名开始前)的。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3日9:00至2021年10月15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6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同报名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并与“报考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证明材料”中。

(二)现场资格审核

1、请已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于2021年10月19日(9:00-11:00;13:00-15:00),至吴江区开平路300号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1楼人力资源市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①《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

②《应聘人员登记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

③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④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⑤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⑥报考人员类型证明材料:

以“低收入家庭”报名的,需于报名前经区民政部门完成“低收入登记”审核确定,相应报考人员类型信息由区民政部门核实确认;以“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请前往苏州市民政局官网救助信息查询模块自主打印证明(网址: http://minzhengju.suzhou.gov.cn/);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条件和“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由人社部门通过相关系统比对核实信息。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审核现场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审核现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方视为报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应当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并同意按照有关调剂(选岗)要求执行;

4、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在资格审核现场向审核部门陈述申辩。

四、招聘考试

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招考方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

六、社会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录用及待遇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资格等方面的特别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63950610、63950621

监督投诉电话:63950926

九、其他

其他事项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就(2014)2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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