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将面向区内就业重点人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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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苏州大市户籍,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2、已在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3、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用工管理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二)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向户籍地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应聘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月15日。

  咨询电话:0512-63817187。



七都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