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将面向区内就业重点人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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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苏州大市户籍,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2、已在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3、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根据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向户籍地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应聘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4日。

咨询电话:63102313。


吴江区江陵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2023年1月4日